NevExpo文学工坊>科幻小说>生命永恒之平行世界 > 第七十二章 御敌北疆城之六:强敌来袭
    辰宇没想到,莫夜雪这样一个娇生惯养的皇族公主,做起宣传队长来竟然如此出色,尤其是在学习新思想方面,接受能力特别强,最近一段时间将自由、平等、博爱等词语挂在嘴边。

    辰宇拉着莫夜雪的手,有些不快地对雷远说道:“我说小远,你给雪儿安排的什么破差事,不仅耽误了她的修炼,而且有时几天我都看不到影,我们这可是热恋期,好不好?有没有搞错啊?”

    雷远笑嘻嘻地搓着手道:“啥热恋期能比革命事业重要,嫂子,你说对吧。”

    莫夜雪非常认同地答应一声,又跑开去做宣传了。

    辰宇无奈地闻了闻手掌中留存的处女馨香,郑重地对雷远道:“有两个事情,我琢磨的还不是太明白,你帮我参谋参谋。一个是要建立一个像地球时我们国家那样的大同社会,首要一点就是废除帝制,但你一直说要缓缓,这和我们提倡的自由、平等不是相违背吗?另外一个,我们的粮食还处于极度匮乏阶段,除了缴获的,已经不能从本来贫困不堪的山民身上征粮了,冬天已经来临,就算我们将城池打造得固若金汤,但敌军只要围困,用不了半年也会把我们困死。”

    雷远摸了摸鼻子,道:“第一个问题,宇哥,你知道咱们现在的宣传基本上是按照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的模式运作的,那个时期高举的是民主、科学、人权、自由等大旗,但我们只提自由、平等,因为现阶段军事、政治、经济的权力还需要集中的咱们三个人手中,要不然,马上就会乱起来,其他的待时机成熟,以后再说。第二个粮食问题,除了缴获敌军的外,我已经在城里后山土壤最好的地方建造了上千个暖棚,并派人回无极宗将流嵩师父从地球带来的那些种子要来一部分,很快我们不止能吃饱,还能有各种青菜了。”

    辰宇一拍大腿道:“这真是个好主意,有了这些暖棚,多种红薯,吃饱肚子就不成问题了。剩下的事,就是研究征战了,当然咱们这些人的修炼也不能落下,最近我已经达到一品武士后期,再加把劲争取在敌军到来之前,冲关到二品。”

    雷远有些郁闷地道:“不是吧,我这才八品武徒,你就快二品武士了,这人比人真是气死人。”

    辰宇轻声道:“你不能总抱着天晶精髓修炼,那东西得留着冲关的关键时刻用,要不然太可惜了。国主府内的那个小型的聚灵阵效果也还可以,我和虎咆一直在那修炼,晚上你也来吧。虽然有太极拳的真气法门提纯灵力,咱们不用担心过多吸入灵气导致灵力驳杂,但刻苦修炼才是提高实力的不二法门。”

    雷远扁着嘴道:“好吧,等我将重机枪的枪管实验成功,我就专心修炼,他妈的,看着挺好的精铁,用炼钢炉一炼,就不是那么回事了,强度和韧度都不行,重机枪连发三分钟就炸膛了。”

    辰宇道:“你不要总想制造最先进的武器,在这种冷兵器为主的时代,即使是最原始的燧发枪都是先进武器。而且,还要考虑到以后枪支被仿制的问题,咱们要保持先进优势,就不能一开始就使用最先进的武器。据我所知,二战期间有一种水冷的重机枪。”

    雷远连忙道:“你说的是马克沁重机枪,我这几天就试试。还有,你说的保持先进性,特别重要,我以后制造的武器,不仅具有迭代的先进性,而且还要具有秘密性,在制造上更复杂些,再就是采取流水线的方式,这样除非敌人能够将我的工兵营一窝端了,否则谁也无法获知完整的生产流程。我这就回去布置。”说完,一阵风似的走了。

    北疆的寒潮来得出奇的快,似乎一天之间就从草色枯黄的深秋进入到了寒风凛冽的严冬。随着寒潮来临的,还有大荒国的3万大军。据情报显示,耶律峰的万人队覆灭后,大荒国主震怒,将原本攻击耒国邻国耜国的3万大军急调而来。这支军队以骑兵为主,首领为完颜武,金系九品后期武士实力,尤其擅长骑射,传言可一弓四箭,箭箭开碑裂石。

    大荒军长期处于高寒之地,对于北疆的寒潮并没有任何不适,反而精神旺盛,士气高昂。到达北疆城后,不急不躁,扎营围城,似有长期围困之意。然而,围城第八天,号角声中,数不清的巨大攻城器械在士兵和马匹的拉扯下,缓缓向城墙冲来,随之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铁甲骑兵。

    一时间,响箭如蝗,一波波箭雨倾洒在城墙上,中箭的士兵一排排倒下。终于,虎咆一声令下,枪声响起,一枚枚7.92毫米毛瑟子弹在高速旋转中射入敌人的身体。抵近城墙的伏兵塔,还没等落下搭板,就被两枚手雷炸成了碎片。

    铁箭在空中发出的箭鸣声与枪声在北疆城上下交相呼应,演奏着一曲血肉横飞、前赴后继的战士悲歌。

    完颜武在后军查看着被子弹射杀的士兵,听着医官和手下的武者分析这种叫做枪的武器的利弊。

    有的说:“这个小铁丸如果不打在要害部位,根本不能置人于死地,如果是土系或者金系武者,凭借其强壮的身体,损伤有限。”

    有的说:“对于普通人,虽然伤害大些,但也就是个血窟窿,养几天就好了,比起我们的强弓硬弩来,杀伤力差了一大截。”

    其中有一个自称耶律荀的人,沉思半晌,说道:“完颜首领,在下本为耶律峰帐下谋士,败军之将,本不该多言。但我研究此事良久,这种名为枪的武器确实有独到之处。其一,远距离发射,速度特别快,要比我们的铁箭射出的速度快上很多倍,可以说是防不胜防。其二,训练简单,据我所知,城墙上的战士都是新人,只训练不足两个月,但准确度比我们大多数弓箭手都高,而一个合格的弓箭手训练起来至少需要一年,那种优秀的弓箭手更是可遇而不可求。其三,这种弹丸数目众多,虽然一两个打在非要害部位不会瞬间毙命,但如果是几个、十几个呢,即使是武者也难逃脱死亡的下场。所以,我觉得这种武器,我们无论花费多大代价都要夺过来,趁他们羽翼未丰,正好铲除。一旦这个军队发展壮大,对于我大荒国将是一场灾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