恬期假装没听懂。

    他刚出生的时候,因为早产总是病恹恹的,恰好母家那边世代从医,于是很小的时候,晏相不敢碰他,便将他送到了舅舅家照料。

    晏相连丧四子,不敢对恬期期望太高,但他们年事已高,他又怕自己和夫人走了无人照料恬期,想着总得给恬期留些手艺,便让他跟舅舅恬昭学习医术,也好多多留意自己的身子。

    是以,恬期自幼就熟读医书,也接触过寥寥几个疯病患者。

    他知道患有疯病的人在钟爱的人或事物面前总是分外专一,当一个疯子说情话的时候,那双眼睛透露出来的温柔与深情,远比正常人要来的热烈。

    一个疯子,如果他要隐藏欲-望,需要付出比正常人千百倍的努力来压制,因为假如他想得到一样东西,他的世界可能只剩下那一样东西,这个东西可能是人,也可能是物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吃饭喝水旁人或者生命都不再重要了,只要能得到,莫说取他性命,便是要他一刀一刀割去他身上的肉,留下一具挂满碎肉的骷髅,只要还有一口气,他都不会放手。

    换言之,他会不择手段得到去得到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息旸给恬期的感觉就是这样。

    或许是因为这个疯子太好看,恬期的心跳短暂的慢了半拍,呼吸都轻了许多。

    但不过瞬息,他就走到了息旸身后,重新推动了轮椅。

    恬期自认为是个很理智的人,换言之,他有几分薄凉,所以往常被人喜欢,他素来不放在心上,那都是别人的事,他不会因为一个外人而烦恼。

    他也清楚,外人的喜欢不会打扰到自己的生活。

    但息旸的喜欢不一样。

    他的身份太高,又太聪明,他甚至真的可能拖着残疾得双腿爬上那个位置,若真到了那一日,他就能掌控恬期的生死,还有他家人的生死。

    他不说话,息旸也没有继续开口。

    恬期揪了揪耳朵,当然了,他想的其实都是以后的事,当务之急是先把一家人从狱中救出来,但他看着息旸的后脑勺,忽然就不知道怎么开口了。

    他总觉得再喊哥哥骗人家,就好像在欠债,以后总会还的。

    息旸这个人,你要么不招他,要么招到底,他估摸这家伙不会让他中途跑路。

    但,问题来了。